先进环境装备与污染防治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一、设立宗旨

先进环境装备与污染防治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于2025年1月获科技部批准建设,依托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联合共建单位包括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为贯彻科技部《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国科发重〔2025〕44号"开放共享"原则及相关要求,设立开放课题,旨在吸引和资助国内外科研人员围绕实验室主攻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二、重点资助方向

1、环境监测检测装备

2、污染防治材料与技术

3、复合污染跨介质协同治理

三、资助额度和执行期限

2025年度开放课题设置总金额约150万元。开放课题经费需要在实验室内使用,经费不外拨。课题分为重点课题(8-10万元/项)和常规课题(5万元/项)两类,执行期限均为2年,其中重点课题3-5项。重点课题优先支持面向实验室主攻方向关键技术攻关的研究课题。

四、资助对象

(1)申请人须为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研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且取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10年的副高及以下职称人员;

(3)申请人须与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建立合作关系,并由该合作者作为后续申请人来实验室工作的联系人。优先考虑与实验室已有合作基础或明确合作意向的科研人员;

(4)本实验室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5)已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且未按期结题者不得申报;

(6)同一申请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开放课题。

五、申请受理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先进环境装备与污染防治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和《先进环境装备与污染防治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

2、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申请书Word电子版(可编辑版本)和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并签字后的PDF扫描件(需清晰完整)以及2025年度开放课题信息汇总表共3个文件发送至sklaet@gig.ac.cn,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课题方向+课题名称+申报人姓名+单位”;

3、联系人:周佳怡;联系电话:020-85290178

六、评审与管理

1、开放课题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确定;

2、实验室组织评委进行分类评审;

3、获批资助的课题,实验室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依据相关规定签订课题立项协议,经实验室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课题实施和经费使用由课题合作者所在单位具体管理;

4、资助课题验收标准:课题负责人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

(1)常规课题:SCI论文;

(2)重点课题:Nature Index(NI)收录期刊论文。

发表论文须标注实验室为第二作者单位(实验室名称:"先进环境装备与污染防治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及开放课题资助号。鼓励以实验室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论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