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院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度院成果登记工作已开始,在2016111日至20171031日间完成结题验收的,应对其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1. 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可从国家科技成果网www.tech110.net下载)生成《科技成果登记表》(包括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应用技术类成果)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生成(.zip)压缩包文件,导出交科技处,由科技处导入管理系统,汇总上报。 

  2. 双面打印WORD版纸质登记表一式2份交到科技处。 

  3. 需要在2018112日前完成。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郭老师(85290724)。 

    

  科技处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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