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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广州地化所财务处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发表日期: 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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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2人。

  一、主要岗位职责

  1、审核报销,审核各项经济业务包括各类经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按规定并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

  2、熟悉掌握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各费用支出范围与标准,按照国家、中国科学院有关科研经费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项目支出与收费行为,做好科研课题的成本核算及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等财务工作;协助研究人员编制项目决算。

  3、参与科研项目预算编制,配合科研人员做好项目预算,使其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其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

  4、负责ARP综合财务模块中会计科目及帐簿种类设置与调整。

  5、课题管理系统中课题信息的维护与管理。

  6、熟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做好本所税务相关工作。

  7、编制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

  8、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熟悉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标准;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等技能。

  2、有较强的事业心、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头脑灵活,善于分析,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和适应能力;具有现代的财务管理理念;政治思想素质高,热爱财务管理工作。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及其他办公软件,有ERP或中国科学院ARP财务软件使用经验、熟悉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者优先。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有工作经验且能力突出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聘后管理

 按照研究所项目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项目聘用合同。从试用期满之日起2年内为双向选择期,双向选择期内的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在双向选择期内研究所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根据本人愿意可办理正式录用/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研究所将不再继续聘用。

  聘用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和住房福利等待遇参照国家、中科院以及我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6月10日期间,符合任职条件的所内外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材料;

(4)近期三级甲等医院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3、我所将根据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010年6月20日前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者面试及岗位竞聘答辩安排。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不通知参加面试,已提交应聘材料恕不退回。未收到通知者谢绝来访。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华街511号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部门:人事处

    人: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0-85291716,85290223

  E-mailgigrsc@gig.ac.cn   研究所网址:http://www.gig.ac.cn 

附件
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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