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2023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为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 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 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 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已包含专门的国际学术交流经费,获选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7. .全国博管办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8. 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请人于3月1日-9月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通知。
  (2)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
  (3)论文被会议收录的证明。
  (4)论文首页扫描件(需标出论文作者和署名单位)。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四)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10月公布。其中,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
  (五)联系方式
  许婷,020-85291716,xuting@gig.ac.cn
   
   

  人事教育处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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