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1次博士后年度考核绩效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发布时间:2021-05-06 | 【打印】 【关闭】 |
根据《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穗地化所人字〔2018〕5 号)和《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穗地化所人字〔2019〕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第1次博士后年度考核绩效申请的相关工作。
一、申请条件
1.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前,按以上两个文件执行薪酬满1年。
2. 博士后在站期间有以下成果之一,可申请发放年度考核绩效:
(1)发表1篇国际SCI论文(以接收时间为准);
(2)获得1项发明专利(以批准时间为准);
(3)主持1项科研项目(不包括博新计划、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站前)、所长基金)
其中,1篇GI①及以上论文可等同于2项上述成果。
论文和专利要求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我所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要求博士后本人为项目负责人,我所为第一主持单位。
3. 按时完成并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4. 申请第2次绩效或者第3次绩效的博后,截止6月30日前进站需满2年或者3年。
二、材料提交
满足上述条件的博士后请在5月20日前,前将电子版《博士后年度考核绩效发放审批表》、《成果汇总表》和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论文提供首页)发送至邮箱zenglingjun@gig.ac.cn,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综合楼430室。逾期不再接受相关申请。
三、其他
1. 在站期间调整过薪酬的博士后在提交之前需向人事处确认年度考核绩效金额。
2. 已用于申请年度考核绩效的成果(除GI①及以上的论文)不能用于2次申请。
3. 联系人:曾令君 电话:85291716
人事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