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2021年度计划资助4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可先行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身份的申请人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于3月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于4月25日前在线提交。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3)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要求清晰无误,与原件一致。
   (四)获选结果公布
   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组织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拟于7月公布获选结果。  
  (五)联系方式
   曾令君,020-85291716,zenglingjun@gig.ac.cn
  
       人事处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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