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报通知
一、申报条件
1.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时间为准)。
2. 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首次进站的在站博士后,需为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进站时间为2017年12月2日至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8月31日,期间未曾办理过出站、退站手续。申报人员应已获得博士学位,并已初步选定合作导师,且与合作导师、设站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入选公布1个月内应办理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3. 在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不含境内,排名以2018年度泰晤士、USNEWS、QS和上海交通大学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为准)获得博士学位,在我省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并承诺在站2年以上。
二、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
1. 进站资助。省财政给予每名进站博士后资助6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到设站单位。
2. 后续资助。对获得本项目资助,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中途退站或在粤工作未满3年以上的,视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资金补助。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在线申报(8月1日至8月25日)。申报人登录“数据管理系统(http://phdpostdoc.gdrc.gov.cn)”,按有关申报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同时对个人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出承诺,在线提交申请表,同时生成打印申请材料提交设站单位审核。
2. 设站单位审核。
四、纸质材料提交
1.《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海外青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请表》1式2份(在申报系统生成打印)。
2. 佐证材料1式2份,并按以下顺序排列:材料目录、学历学位证书、进站申请表(或在站备案证明)、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停薪留职证明(在职脱产博士后提供)、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要求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首页、目录及摘要)。
上述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合并装订成册并于8月25日前提交至综合楼407。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存在严重违背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行为的。
2. 申报人及设站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的。
3. 申报人属于同一单位在下属不同分支机构之间人才流动的人员。
(二)申报人需对个人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科研诚信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承诺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需分别对申报人上述情况、个人品德和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把关并提供审核意见。
(三)申报人应未获得过“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派出项目”等国家和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资助。
相关表格见原申报通知附件:http://phdpostdoc.gdrc.gov.cn/ApprPhD/policy-news-details?contentId=01d25d0d4fb240c28eb382e7faeb5231
联系人:曾令君 联系电话:85291716
人事处
2019年8月2日